我们之前聊了商标变更与商标转让的定义,在长沙商标注册办理这几项业务时他们还有名义上的不同与程序上的不同。
长沙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上不同:
我们在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时,并不涉及注册商标的主体的变更,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在办理商标转让时原商标注册人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受让人这就是主题发生了变更,进行商标转让后商标所有权的持有人/机构不再是原来的商标注册人。
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但如果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所以需要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的手续。
长沙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办理程序上不同:
商标变更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变更由商标注册人提出,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受理通知书。此外,如有变更,需一并变更商标注册人的所有注册商标,如无变更,商标局将通知你方限期改正,如你方在期限届满未变更,则视为你方放弃变更,并书面通知你方。
商标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通过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可以申请。受让人应当能够保证企业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信息质量。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商标转让申请是由双方经济共同问题提出,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我们也是向连两者同时中国发出。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也要一起进行转让。